汝阳县2017-2018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17-11-08 09:12 【浏览字号: 来源: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汝阳县2017-2018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0月10日因故暂停,现将该项目重新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2017-2018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汝公交易【2017】-CG-066(华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17】13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拟采购学生奶、猪肉火腿肠、面包、无皮咸卤蛋一批,包括货物的存储、配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预算总金额:39600000.00元。第一标段预算金额:13536000元、第二标段预算金额:13464000元、第三标段预算金额:12600000元。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开始供货。
 
  供货期:学生奶、猪肉火腿肠、面包、无皮咸卤蛋供货时间180天(最终结算以实际供应天数为准)。
 
  5、食谱:学生奶、猪肉火腿肠、面包、无皮咸卤蛋周一至周五每天供应,由供应商配送至每个学校。
 
  6、该项目采取课间加餐为主、食堂供餐为补充的供应方式。业主方根据上级要求在条件成熟时,可能会对部分学校实行食堂供餐。若食堂供餐开始时,业主方有权停止对这些学校的课间加餐,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后,中标方必须无条件停止这些学校的营养餐供货合同。
 
  7、质量标准: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中标方实际提供的货物若与评标时提供的样品不符,业主方有权停止货物结算,终止合同。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含蔡店、陶营、內埠、大安工业区共4个乡镇的学校,及汝阳县思源学校,学生人数共计18800人;(最终结算以实际人数为准)
 
  第二标段:含小店、三屯、刘店、王坪共4个乡镇的学校,学生共计18700人;(最终结算以实际人数为准)
 
  第三标段:含城关、柏树、上店、十八盘、付店、靳村共6个乡镇的学校及汝阳县特殊学校,学生共计17500人;(最终结算以实际人数为准)
 
  9、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学生奶为盒装:每盒净含量≥200ml。猪肉火腿肠:每根重量≥30g,特级。面包:真空包装,每个重量≥20g。咸卤蛋:无皮,真空包装,每个重量≥30g。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16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及当地社保部门联系电话)。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食品生产企业均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5、学生饮用奶投标企业所选用的学生饮用奶企业应是中国奶业协会备案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持有有效“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所取得的认证资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履行结束时间内有效,如奶企学生奶在中国奶业协会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备案在合同期内到期,则其应保证到期前成功延续新一届认证资质,确保学生奶的供应不受影响。火腿肠生产企业应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生产企业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的,须提供生猪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和供货协议)。面包要求重量不低于20克/个,参照执行标准:GB7099-2015。咸卤蛋要求重量不低于30克/个,执行标准:GBT23970-2009。火腿肠要求重量不低于30克/根,符合GB/T20712-2006、SB10251-2000(高温蒸煮肠)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必须具有学生奶、火腿肠、面包、无皮咸卤蛋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7、经销商投标时,要求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8、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9、一个投标人可投报最多两个标段,如多个标段同时中标时,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投标单位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10、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1、本项目不接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报名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在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其他有关事项:
 
  2.1、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加盖学生饮用奶生产商原始公章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通知书”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原件(经销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2.2、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法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经销商另须提供每种食品的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阳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汝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8625975557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59819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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