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命名省级“平安校园”的通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488
    • 生成日期:2017-11-02 10:0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办〔2017〕91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命名省级“平安校园”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11-02 10:02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命名省级“平安校园”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按照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行业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办〔2014〕494号)精神,2016年,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继续组织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深入开展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各级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开展,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维护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成效显著。经学校申报、县市推荐、省综治办组织抽查,河南工业大学等58所学校达到省级“平安校园”标准,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决定命名这58所学校为省级“平安校园”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各级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检查指导,进一步促进创建工作。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努力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推进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建设平安河南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省级“平安校园”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公安厅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省级“平安校园”名单
  河南工业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许昌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
  郑州市郑东新区蒲公英小学
  新郑市市直小学
  开封市实验幼儿园
  开封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开封市第七中学
  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中心小学
  洛阳市涧西区东方第一小学
  洛阳市第五十九中学
  宝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舞钢市第一小学
  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
  安阳市实验中学
  安阳市第三十二中学
  安阳市钢二路小学
  博爱县松林小学
  修武县第二实验中学
  鹤壁市鹿鸣小学
  鹤壁市淇滨区鹿鸣中学
  濮阳市市直幼儿园
  濮阳市第二实验小学
  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
  漯河市漯河小学
  灵宝市函谷关镇第一初级中学
  三门峡市阳光小学
  南阳市第十七小学校
  南阳市实验中学
  西峡县直幼儿园
  民权县实验中学
  睢县第三初级中学
  潢川县第五中学
  罗山县楠杆初级中学
  新县高级中学
  周口文昌小学
  西华县第一高级中学
  扶沟县实验小学
  太康县城郊乡初级中学
  确山县第二初级中学
  正阳县育才外国语学校
  驻马店市第三小学
  泌阳县花园中心学校
  平舆县第一初级中学
  济源市实验中学
  鹿邑县老君台中学
  滑县第六高级中学
  巩义市第三小学
  长垣县直实验小学
  邓州市城区一初中学区
  固始县慈济高级中学
  汝州市实验小学
  永城市第八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