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17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470
    • 生成日期:2017-10-26 10:5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政法〔2017〕89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7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10-26 10:52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表彰2017年度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省民办教育得到较快发展,为增加教育投入,扩大教育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充分肯定民办学校为我省教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树立典型,正确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内涵发展,提升质量,走持续健康发展之路,经各地推荐和评选,省教育厅决定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育人学校等68所优秀民办学校、郑州市教育局等55个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李占国等210名民办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对获得优秀民办学校称号的学校给予教学设备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各民办学校要以受表彰奖励的民办学校为榜样,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狠抓质量,办出特色。希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促发展、促规范、促提高”的工作方针,继续关心和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办学规范、质量较高、特色突出的民办学校,推动全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