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校警联动护校安园 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2017-10-24 09:4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周口市教育局多管齐下,加大对“护校安园”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一、完善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管控

  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要求,将安全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全覆盖。
 
  完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将学校周边划分为不同等级的学生安全区域,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黑网吧、游商走贩、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清理整顿,并对学校周边的非法、违禁出版物等治安乱点进行综合治理。
 
  二、积极推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强化“三防”建设。在人防上,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物防上,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安全通道顺畅。在技防上,按照国家技防建设标准,对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做到“有隐患能及时发现,有苗头能及时掌握,有事故能及时处置”,织牢织密校园安全网。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校有4044所学校配备专职保安,4009所学校配齐防护装备,2177所学校安装了硬质防冲撞设施,4806所学校在大门等重点部位安装了探头,1495所学校安装了与公安机关联网的一键报警系统。
 
  三、健全制度,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

  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上下学重点时段,学校、幼儿园组织专人进行校门看护,做到定人、定岗。校内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制和24小巡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会同综治、公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排查整治,及时将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通报公安机关,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城市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对于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公安派出了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
 
  四、突出重点,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开展预防学生欺凌与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而又严管”的原则,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同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报告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依法处理,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五、加强督查,推动责任落实
 
  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切实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学校不能完成工作标准或者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并追究有关责任,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口市教育局 谢文贞 孙宜俭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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