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省属高校2018年度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和2016年度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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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449
- 生成日期:2017-10-10 13:52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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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财〔2017〕843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省属高校2018年度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和2016年度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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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省属高校2018年度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和2016年度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安排,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属公办高等学校基础设施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13〕54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省属高校2018年度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和2016年度项目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预算改革的相关要求,各高校在科学论证、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2018年的办学基础条件建设需求及规划。综合考虑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项目现状、施工条件、预算执行、可操作性等因素,按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和学校自有资金预算,申报2018年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同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要求,请各高校提前做好2019—2020年项目中期规划,建立完善本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库。
项目申报范围为房屋修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重点支持方向: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学校教学实验室硬件改造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其中:房屋修缮,主要指连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房屋,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鉴定属于危险性房屋的维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主要指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安防设施和道路维修改造等。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长期出租或转为对校办企业投资的房屋、基础设施等的维修改造费用。
(二)报送内容
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填报2018年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资金申报书(附件1)、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支出预算表(附件2)和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各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绩效指标。
1、项目申报书要简要说明项目现状、实施必要性分析、实施可行性分析、实施条件、实施主要内容及相关预算、实施进度与计划安排、风险与不确定性因素分析和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2、项目可行性报告应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①基本情况: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目标、完整全面的项目建设内容;
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充分合理的立项依据;
③实施方案及可行性: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可操作、具备执行条件(人员、资金、施工条件等);
④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施工图、效果图和前后对比图;
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分析。
(三)申报要求
1、科学规划、重点申报。各高校要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制定项目中期规划,增强规划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把握好项目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统筹考虑财政资金和学校自有资金预算,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协同推进,选择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学生生活最急需、前期准备充分已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
2、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各高校要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项目现状、施工条件、外部政策环境、预算执行等因素,区分轻重缓急申报2018年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财政项目奖补资金年末未执行完毕的学校,下年予以减少支持额度。项目申报额度实行总量控制,2018年度项目申报额度不得超过1000万元,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
3、权责明晰、联动管控。各高校要成立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校内各相关部门参与,完成项目遴选、排序、申报、实施等工作,形成规划编制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高校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负责。
(四)其他事项
1、相关电子表格请登录“河南教育财会网”。请各相关高校将上述材料经学校领导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0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一式两份)报我厅财务处,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gxcw@haedu.gov.cn。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学校提交的2018项目申请开展评审,并综合考虑学校近两年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并研究确定2018年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计划。评审时由各申报单位就项目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师生受益面等方面进行汇报,评审小组将按照项目的紧迫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等进行评审。各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答辩准备。
二、2016年度项目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项目决策。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计划性、规划的合理性、决策的合规性、决策程序的系统性等。
2、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情况、执行和调整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情况等。
3、项目成就。主要包括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
(二)工作安排
1、请各高校对本单位2016年度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项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各高校将开展自查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和对策建议等以文件形式加盖学校公章后随2018年度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报教育厅财务处。
2、专项检查工作
我厅将组织检查组对2016年度高校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检查,检查工作组拟于10月中旬启动,具体进驻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检查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与各高校协商确定。请各高校结合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缜密部署,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做好内部协调,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提供和反馈相关信息资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瑞林
联系电话:037169691097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5室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