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442
    • 生成日期:2017-09-27 10:31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教科〔2017〕821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7 10:31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科所、教育学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在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作用,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坚持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切实提高农村学校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为目的,坚持通过课题研究,实施科研带动,将课题研究与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养和学校教育质量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推动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有力抓手。
  二、申报对象、数量及选题
  1.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对象包括全省驻地在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镇)及其以下的普通初中、小学、幼儿园。
  2.申报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的教师应具备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主持过县级及其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已结项。承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应用性课题。
  3.符合条件的教师每人限报1项课题;每所农村学校(幼儿园)限报1项课题,超过1项者不予受理;省辖市所属每个县(市、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10项;每个省直管县(市)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20项。
  4.农村学校应用性课题选题,由申报者立足农村教育实际,立足本职工作,从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德育工作、学校管理、学生(幼儿)发展等实践性问题中提炼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
  1.申报者需按要求填报《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请·审批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2.《课题申请·审批书》经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同意,由县(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后,经省辖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集中上报至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学会秘书处;省直管县(市)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直接报至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学会秘书处。省教育学会秘书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3.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集中报送课题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保证《汇总表》信息的准确无误。
  4.《课题立项申请·审批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www.hnedur.com下载,同版电子稿须在报送课题申报材料前发送至省教育学会应用性课题管理专用信箱yyktgl@126.com。
  5.2017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时间为11月1日至3日。其中,11月1日、2日为省辖市报送时间,11月3日为省直管县(市)报送时间。
  四、组织管理
  1.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教育学会协助开展。
  2.为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所、教育学会应对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初审、指导、把关。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应加强对课题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指导、咨询、检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发挥应用性课题研究的功能和作用。
  联系人:徐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371-65838013;电子信箱:yyktgl@126.com。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08室。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