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安全网络宣传周兰考县校园日活动举行

2017-09-21 17:3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9月19日上午,2017年国家安全网络宣传周兰考县校园日活动在兰考县第三高级中学举行。
 
  会上,兰考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朱春艳发表讲话。她指出,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是中央网信办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目的在于不断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应该从基础做起、从青少年人群抓起,大力培育“中国好网民”,共筑安全、赢在未来。为更好地适应时代和未来,希望同学们要做到“四有”:一是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网络安全隐患并不遥远、就在身边,维护网络安全不仅是国家、专家、人家的事,更是普通百姓的事。我们必须时刻绷紧网络安全这根弦,筑牢“头脑中的防线”,让网络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二是要有文明的网络素养。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上正能量,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用优秀思想道德文化滋养网络、滋养社会,自觉把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欺诈、色情低俗等污泥浊水清除出去,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三是要有守法的行为习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下不能做的事网上同样不能做。要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讲诚信、守秩序,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
 
  四是要有基本的防护技能意识。互联网是把“双刃剑”,我们在享用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同步掌握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看得见陷阱、挡得了暗箭、补得上漏洞,不轻易下载来路不明的程序,不随便转发谣言信息,注意保护个人账号和密码,改变不健康的上网习惯,让网络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最后,该县网信办主任侯永胜作了题为《互联网安全及未来》的专题演讲,分别从互联网趋势、互联网安全与管理等方面阐述了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用鲜活的案例告诫大家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做到文明上网,依法治网,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活动还通过典型的网络犯罪案例提醒同学们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谨慎防范,不沉迷于网络、不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兰考县教体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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