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等32家学校食堂为第一批“2017年度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的公示
2017-09-19 17:11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拟授予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等32家学校食堂为第一批“2017年度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省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店工作方案》,经过学校自愿申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荐,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拟授予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等32家学校食堂为第一批“2017年度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洛阳市2家: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洛阳市涧西区亚欧幼儿园。
平顶山市5家:平顶山市第一中学、平顶山市金太阳婴幼儿智能开发中心、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舞钢市职业中等学校、叶县昆阳镇初级中学。
濮阳市9家:濮阳市龙华区幼儿园、范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濮阳市实验幼儿园、濮阳经济开发区迈卡乐泰和幼儿园、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清丰县瓦屋头镇第二初级中学、台前县思源实验学校、濮阳县建业小哈佛国际幼儿园。
许昌市9家:许昌市东城区兴业路幼儿园、许昌市东城区实验学校、许昌市小哈佛森林半岛幼儿园、许昌市东城区瑞贝儿幼儿园、许昌市学府街幼儿园、许昌市第十六中学、许昌市毓秀路小学、许昌市第十中学、许昌市文化街幼儿园。
三门峡市3家:灵宝市第四小学、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灵宝市第二实验初级中学。
驻马店市3家: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西平县高级中学、西平县直第二幼儿园。
巩义市1家:巩义市紫荆实验学校。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7年9月19日至25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教育厅反映。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人:余汉东 电话:0371-65566126
传真:0371-65566117 邮箱:shipinchu@163.com
省教育厅:
联系人:高根立 电话:0371-69691753
传真:0371-69691753 邮箱:gaogenli@haedu.gov.cn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