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成立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419
    • 生成日期:2017-09-18 09:5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高〔2017〕781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8 09:5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成立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专业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37个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聘任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本学科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等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三)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本科专业评估任务,提供相关咨询。
  (五)组织有关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六)完成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及任期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任期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保障
  各高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单位应为委员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