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7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结果公告

2017-09-15 15:2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2017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结果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17年5-6月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提出申请的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并在8月份对部分县(市、区)进行了回访督导。
  根据评估验收和回访督导结果,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水区,开封市龙亭区、鼓楼区、禹王台区、祥符区,洛阳市老城区、伊川县、偃师市,平顶山市石龙区、宝丰县、汝州市,安阳市文峰区、龙安区,鹤壁市浚县,新乡市凤泉区、新乡县、获嘉县、辉县市,焦作市马村区,濮阳市清丰县、南乐县,许昌市建安区、禹州市,三门峡市渑池县,南阳市卧龙区、方城县、淅川县,信阳市潢川县,周口市扶沟县、商水县、郸城县,驻马店市汝南县等33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标准,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371-69691773
  电子邮箱:dudao@haedu.gov.cn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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