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414
    • 生成日期:2017-09-14 10:2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人〔2017〕790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4 10:20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端教育管理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河南教育事业整体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从学校班子成员中推荐,高等学校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数量: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名额:省直辖市、直管县(市)推荐名额见附件;本科高校各推荐2名;高职高专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各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理方式先进,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在CN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3篇以上(限独著),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三、推荐与评审程序
  (一)评审按照个人申报,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推荐单位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评审条件和相关规定,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公示(不少于7天)后,报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评委会在认真审查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进行评议,按照名额和得票多少依次确定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将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公示,入选人员登记表审批后按原推荐渠道返还存档。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四、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是河南省教育厅为表彰全省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
  对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理,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荣誉称号;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今后凡遇推荐河南省或国家有关教育管理人才项目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文件,文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2.《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1份,电子版发送至jytrcgz@163.com。
  3.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4.《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2份。填写表格时,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对表格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增加或删减填写栏目。
  5.《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见附件4)一式5份,使用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6.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推荐人选2012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推荐人选2012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CN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8.推荐人选2012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二)报送要求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查验,上报时不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主办人员逐一审验并在清单上签字、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人选材料还应注明所在省辖市或直管县(市)。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材料6-8需装订成册。
  六、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9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以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7年10月20日高等学校、在郑州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
  (二)报送地点
  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经五路交汇处,原河南机电学校内,学校操场对面综合楼南楼203室)。
  联系人:省教育厅人事处:冯轩友、张哲(负责政策咨询)0371-69691091;69691976
  省教育信息中心:朱长春、付宁宁(负责技术支持) 0371-65909553
  以上附件请登录jytcailiaoxiazai@163.com下载后使用。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