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五批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401
    • 生成日期:2017-09-13 10:36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7〕772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五批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3 10:36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
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五批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和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2016年11月,第四批国家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后,我省各县(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经过评审,我省共有4个县(市)入围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第五批示范县创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四批示范县创建工作
  经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我省长垣县、固始县、濮阳县、新密市4个县(市)入围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级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督促创建入围县(市)人民政府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再接再厉,按照创建申报书的承诺开展好创建工作,增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其社会贡献率。同时要指导各县(市)认真落实创建目标、制定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介成功案例,切实发挥入围县(市)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将于2018年进行认定。
  二、关于第五批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
  (一)创建范围
  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申报范围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强县(市)。示范县创建工作向农、林、牧、副、渔、水利、粮食等大县(市、区)和省级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创业基地示范县(市、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较好的县(市、区)倾斜。
  (二)组织实施
  1.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示范县的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其他相关厅局参与,自下而上逐级申报。
  8~10月,有意愿参加创建工作的县(市、区)应对照教育部印发的《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要求(试行)》(见附件1)及《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指标体系(河南省试行)》(见附件2)进行自评,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填写各项申报材料和自评报告(为方便教育部专家逐项评审需要,申报材料及自评报告需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要求》逐条撰写,具体内容和要求可参考《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报送至省辖市教育局。
  10月底前,各省辖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县(市、区)进行复评,写出复评报告报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每个省辖市限推荐上报1个备选单位,于11月15日前以省辖市人民政府名义将复评报告及县(市、区)申报材料、自评报告报省教育厅。省直管县(市)直接将申报材料和自评报告报省教育厅。
  12月中旬前,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县进行评估和考核,推荐上报第五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并将评估意见及相关材料一并上报教育部。
  2.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指标体系自评分值》(见附件2,一式六份)。所涉及的内容以2016~2017年职成教工作为主,也可涉及2015年以来成效显著、业绩突出的相关工作。
  (2)《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六份)。申报书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要求(试行)》及《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认真填写,内容要突出重点、有理有据、数据真实。其中,“示范县建设基本状态信息”一项所填写的内容以2016年底数据为准;“示范县创建自评报告”、“示范县的特色创新”两项所填写的内容以2016~2017年职成教工作为主,也可填写2015年以来成效显著、业绩突出的相关工作。
  (3)各省辖市关于推荐上报示范县的复评报告,需按照《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要求(试行)》及《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评估指标体系(河南省试行)》逐条撰写(一式六份)。复评报告需以省辖市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4)申报县(市、区)负责人基本信息(见附件4)。
  以上4项材料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上报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三、其他要求
  示范县创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省辖市、直管县(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指导、精心组织,制定示范性创建工作细则,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好省辖市和直管县(市)级评估工作,切实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参加创建工作的县(市、区)要加强统筹、认真实施,切实履行创建申报书的承诺,出台扎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努力达到国家级示范县提出的工作要求。
  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本文件及附件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http://www.haedu.gov.cn)”网站或“河南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http://www.vae.ha.cn)”网站下载。
  联系人:刘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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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