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97
    • 生成日期:2017-09-08 13:3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豫教思政〔2017〕121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09-08 13:38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校:
  2017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把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决定对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级穆青新闻实验班等201个班级、郑州大学一附院眼科教研室郑广瑛等315名教师、郑州大学国际学院2014级应用心理学专业一班陈钰昕等503名学生予以表彰,并分别授予“河南省2017年度文明班级”、“河南省2017年度文明教师”、“河南省2017年度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省教育系统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