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立项的公示
2017-09-07 17:28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立项的公示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2016]880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河南省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的遴选工作,经院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决定立项建设65所高等职业院校申报的447个任务(项目),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教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 阳 张小茜
电话:0371—6969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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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0018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