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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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87
- 生成日期:2017-09-04 10:3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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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科技〔2017〕757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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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全省各高等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高校科技工作在科技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开发、体制改革、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和鼓励高校科技管理工作者持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评比活动,表彰一批为推动高校科技管理和服务创新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典型推荐范围
(一)先进集体范围:全省设有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和教学专业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处、科研处、产业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
(二)先进工作者范围:全省设有理、工、农、医四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和教学专业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二级学院中的科研管理人员。
二、先进典型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2、机构健全,具有完善的组织制度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保障;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成员之间协作精神强,团队中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
3、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来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和科研信息化方面具有突出业绩,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本校教职员工中形象及信誉良好;
4、能够积极完成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良好,无违法违纪等问题,在本单位有较高威信;
2、热爱科技事业和科技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钻研管理业务,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科技统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4、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从事该项工作。
三、先进典型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原则上由各高等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并结合工作实际,自愿推荐;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在《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表》(附件1)确定的限额以内推荐。
四、具体要求
(一)学校推荐: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规定,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并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和《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名单》(附件4)要求,认真进行填写,在单位公示后,于9月15日前把评选材料(一式1份,“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可另附页)报省教育厅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二)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重点向基层单位一线科技管理工作人员倾斜。推荐的先进工作者中须有适当数量的院(系)科研秘书等工作人员。
(三)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如发现上报事迹材料失实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省教育厅科技处 魏 涛 杨媛媛
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电子邮箱:kjc@haedu.gov.cn
EMS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817室(450018)
附件:1.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8月31日
附件1
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学校名称 | 推荐名额 |
郑州大学 | 13 |
河南大学 | 10 |
河南农业大学 | 8 |
河南师范大学 | 8 |
河南理工大学 | 8 |
河南科技大学 | 6 |
河南工业大学 | 6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6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3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6 |
郑州轻工业学院 | 4 |
中原工学院 | 4 |
河南科技学院 | 4 |
新乡医学院 | 4 |
信阳师范学院 | 3 |
周口师范学院 | 3 |
安阳师范学院 | 3 |
许昌学院 | 3 |
南阳师范学院 | 3 |
洛阳师范学院 | 3 |
商丘师范学院 | 3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3 |
洛阳理工学院 | 3 |
河南工程学院 | 3 |
河南城建学院 | 3 |
河南警察学院 | 2 |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 2 |
河南工学院 | 2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 2 |
铁道警察学院 | 2 |
黄淮学院 | 2 |
平顶山学院 | 2 |
新乡学院 | 2 |
安阳工学院 | 2 |
南阳理工学院 | 2 |
郑州师范学院 | 2 |
信阳农林学院 | 2 |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 2 |
黄河科技学院 | 2 |
其他高校,每校限推荐1名,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