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义务教育三科教材配套教辅材料审查评议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7-08-30 17:24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2017—2018学年义务教育三科教材配套教辅材料审查评议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有关出版单位:
为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2]5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6号)的有关要求,经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对2017年秋季开始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七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个学科(以下简称“三科统编教材”)的配套教辅材料和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个学科的配套教辅材料进行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送审范围
1.人民教育出版社自行编写的三科统编教材七年级上册配套教辅材料;经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授权原三科教材出版单位编写出版且授权区域为河南省的三科统编教材七年级上册配套教辅材料。
2.人教版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个学科八年级上册的配套教辅材料。
二、送评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教辅材料,均须提交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人授权书及复印件。
2.送评教辅材料的书稿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皮,仅标明教辅材料名称、使用年级。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教辅名称等有关信息。
3.报送的配套教辅材料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计划的送评样书。送评样书每个品种5本,并同时提交原教材1套。每个品种的样书独立封装成一包并在包装上注明品种。送审的样书不再退回。
4.送评配套教辅材料,须提供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出版单位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出版资质批件及复印件、教辅材料的出版证明或准予出版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报送教辅材料,须按要求填写教辅材料送评登记表(见附件1)、教辅材料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评暨承诺书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样本内容)(见附件3)及送评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4)。
6.所有材料须于2017年9月6日以前报送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材料报送人必须亲自将所有材料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联系人:贾天仓
联系电话:0371-69691881、13838133762
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