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六措并举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2017-08-23 17:4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近日,新野县教体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各中小学校秋期招生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重拳出击,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出台实施方案,严格限班限人。该县印发了《新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同时由教体局制定出台了《新野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公办、民办学校严格执行限班数、限人数(小学、初中每班不准超过56人),不准提前招生,不准跨片招生,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实施。县政府成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监察局、工商局、公安局、房管局、住建局、司法局、供电公司、文广新局、教体局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明确招生原则,划分招生范围。该县在认真统计分析相关信息数据并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一方面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免试、就近、划片”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另一方面对之前划分的学区招生范围,结合社会发展实际,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招生有序和社会稳定。
 
  严格招生程序,分批错时招生。根据“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各中小学校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第一批录取城区常住户口学生,第二批录取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第三批录取在县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第四批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每批次学生在报名时,均需提供证件原件及相关证明。
 
  加大宣传力度,部门密切配合。该县在广泛张贴中小学招生公告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讯通、新野教育网、新野发布、县电视台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确保招生公开公正,该县组织监察、工商、公安、房管、住建、司法、供电、文广新、教育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的各项证件审查审核工作。
 
  公布举报电话,强化责任追究。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该县教体局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工程中坚持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七公开”。同时由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违规收费、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对因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秋期开学后,教体局还将对各校招收的学生进行再次检查核实,补进对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和核拨公用经费,而且将严厉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南阳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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