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变更通知

2017-08-10 09:33 【浏览字号: 来源:
  一、招标编号:2017-CG-G041-061
 
  二、通知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餐饮配送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现变更为:“3、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包装食品销售),公司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证明;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公司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证明;”
 
  (2)、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17日17时30分(期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投标人资格“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餐饮配送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现变更为“3、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包装食品销售),公司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证明;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公司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证明;”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项资格性审查标准第2款原为: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餐饮配送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
  现变更为: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包装食品销售),公司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证明;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公司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食品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的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平舆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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