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薄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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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42
- 生成日期:2017-08-04 11:16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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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基一〔2017〕657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薄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0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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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薄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现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督〔2017〕9号,附后)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调整完善规划
(一)基本要求
规划调整要严格落实原有政策要求,坚持“补短板、兜网底”的原则,围绕20条底线标准,确保“安全、节俭、实用、够用”,把满足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的基本需要放在首位,从勤俭办学的要求出发,实事求是确定薄弱学校改造方案。
1.调整原则。规划调整后,各县(市)五年规划资金总投入、校园校舍建设总规模、设施设备采购总价值原则上不低于原规划。
2.调整重点。在保证本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国家“20条底线”要求、补齐短板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消除“大班额”建设项目。
3.严格标准。学校建设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4.规划资金。各县(市)2014-2016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必须与下达资金一致,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应符合《河南省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14号)要求。各县(市)要足额落实上级奖补资金以外的规划承诺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5.适度调整。本次规划调整(如项目个数、投资总额、校园校舍建设总规模、设施设备购置总价值)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原规划的25%。
(二)调整内容
1.保留项目。已经实施的中央、省、市县资金项目及资金已下达尚未实施的项目(主要指2017年度资金项目)在调整规划中予以保留。其中,2014年、2015年、2016年已录入系统的项目,规划的金额、内容、数量和面积等数据要与上报国家的完全一致,确需调整的,应充分说明调整原因。2017年和2018年规划项目必须保证项目用地、资金等,确保当年能够顺利实施。
2.调减项目。对不符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开工条件不具备等原因导致原规划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减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度;确实不需要建设的,可从原规划中剔除。
3.调增项目。对原规划考虑不周造成漏项、学校布局调整规模扩大、新建等需增加的项目,可在规划调整中按全面改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予以增加。
4.引导和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面改薄任务。
(三)工作要求
1.规划调整由县(市)级制定,省辖市审核、汇总,省级审定、备案。完善调整五年规划上报仍采用“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规划管理系统”进行录入、上报、输出报表,同时,需分别列出与原规划相比调整(调减和调增)的项目。调整后的规划于9月1日前以市、县政府文件报省里备案。
2.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反复论证,科学规划,确保规划可实施。
3.本次规划调整是全面改薄5年规划最后一次调整,国家将以此次规划对全面改薄工作进行验收,此次上报规划后不得再申请调整。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改薄总体进度要求是:到2017年底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超七成”,2018年底“过九成”,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引导和支持贫困县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面改薄任务,让贫困县薄弱学校早达标、学生早受益。同时,2017年年底前,民生实事全面改薄7000所学校校舍建设类项目必须主体完工,装备类项目必须送货到校完成验收。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彻底解决审批部门多,周期长的问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义务教育资源项目建设工作意见》(豫政办〔2015〕162号)要求,实行联审联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省辖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县、市的指导,针对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措施,提出最后时限要求,利用暑期,抓紧项目实施。
三、足额筹措规划资金
1.县(市)足额筹措资金。县(市)作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主体,应当切实履行全面改薄资金筹措主体责任。随着项目推进速度的加快,原有的中央和省级奖补专项资金大额沉淀问题将逐步得以解决,随之而来的将是县(市)本级应投入资金缺口,县(市)应当提前考虑应对之策,根据工程进度和规划做好资金筹集安排,确保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中央和省级实施奖补。根据现行政策,中央和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对县(市)全面改薄进行奖补,由县(市)按规划使用。奖补资金按因素法核定,每年主要根据县市资金投入、工程进度、资金结存、实施绩效等因素分配,不是按比例或定额分配下达,分县(市)奖补资金额度每年均有变化。
3.加快项目支付进度。近两年国务院专项督导和各类检查审计均把全面改薄作为重点,现阶段全面改薄突出问题是奖补资金在县级大额沉淀,根本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县(市)要把全面改薄工程实施和资金拨付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分析资金结存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加快消化结存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教育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和组织协调,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申请加快审批项目,及时拨付经费,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全面改薄是一项兜底性工程、基础性工程,各地要确保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先建设、购置教学和学生生活最需要的基本设施和设备。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改薄完成后所有学校(包括未列入项目的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这是一条硬要求,各地要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还达不到20条底线要求的,教育部门要利用这次规划调整的时机,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争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迈上新台阶。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月报和通报制度,每月通报每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7000所学校的进度情况和全省排名。对领导不力、进度缓慢的地方,进行约谈。根据工作安排,今年省政府8月将开展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也将在9月初开展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全面改薄7000所工程进度、中央资金支付和市县投入资金落实等。各省辖市教育局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有问题的学校项目要1个月督查一次,县里对校建项目进展情况要每月督查一次,对有问题的学校要每周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工程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对于履职不到位,造成影响工程和招标采购进度,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提请省政府进行问责。
附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31日
附件
教育部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督〔2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三年多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聚力抓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和《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切实做好全面改薄中期有关实施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改薄任务目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规划。各地可结合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生育政策调整,以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全面改薄5年工程规划。规划调整既要符合原有政策要求,又要解决目前农村和贫困地区面临的突出难点问题,顺应未来办学发展方向,切实加强确需保留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财政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指导意见或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市、县做好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各地规划调整完善,要确保建设规模和资金总投入与原规划大体相当,要确保“补短板,兜网底”的任务不变,要确保如期实现“20条底线”的政策目标不变,严禁大拆大建和建设豪华学校。各地调整完善后的全面改薄5年工程规划需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二、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充分考虑土地征用、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时间较长的特点,提早启动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对工程涉及的政府性基金予以减免。要进一步细化进度表和路线图,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季度、每个月度,对接到每所项目学校,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超七成”,2018年底“过九成”,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要引导和支持贫困县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面改薄任务,让贫困县薄弱学校早达标、学生早受益。对多次督促工程进度仍靠后的省份,财政部、教育部将按规定酌情扣减年度专项补助资金相关分配因素评分。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落实。各地要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和本地区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相关投入,综合考虑地区财力差异,分档、分类划定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对困难县市坚持省级“拿大头”,足额落实规划承诺的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2017年全面改薄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提前实施项目,确保列入当年实施计划的项目,都能按规划中确定的数额落实资金。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各地要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确保工程质量。新建、改扩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要落实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将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质量、提高效益。要选择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校舍建设项目竣工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采购设施设备验收后,要抓紧登记资产账目,把质量的保障“写在纸上,钉在墙上”。
五、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做好宣传引导,把全面改薄工作打造成“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全面改薄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及时上网公示。要对各市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媒体报道,鲜活呈现加快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政策、进展和成效,让群众便于知晓、正确理解、愿意支持。
六、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改薄是脱贫攻坚重要措施,加快贫困地区实施进度是教育精准扶贫重要手段,各地要积极协调列入政府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推进,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要严格落实“八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及时定向调度、约谈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市县,及时帮助解决问题。从2017年开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项督导,逐一检查项目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确保到2019年底所有项目学校都达标。对专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列出清单、限时整改。对因懒政怠政影响项目进度、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出现严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要提请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严肃问责。
教育部 财政部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