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38
    • 生成日期:2017-08-03 11:0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办〔2017〕665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8-03 11:00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全省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6月15日至7月15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行动,在全省开展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集中对全省13886家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现将专项治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密切协作、联合排查,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一是摸清了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通过排查,发现全省幼儿园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筑防火、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问题比较集中,其中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等建筑防火隐患的幼儿园有1204家,占总数的8.7%;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等安全疏散隐患的幼儿园有3463家,占总数的24.9%;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达标和故障损坏等隐患的幼儿园有8076家,占总数的58.2%。二是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期间,共排查发现隐患32863处,督促整改隐患27220处,对242家幼儿园实施临时查封,对98家幼儿园予以责令“三停”,依法行政拘留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15人,督促拆除违章彩钢板建筑7450平方米,提请市、县两级政府对5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幼儿园实施挂牌督办。三是有力推动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在全省幼儿园张贴《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1.4万份,建立幼儿园责任人、管理人目标人群3.2万人,先后发送消防提示短信676万条。组织2800名消防文员组成讲师团,开展幼儿园消防培训1.1万次、培训人员32.8万人。培养了一批幼儿园消防安全“明白人”,指导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全省坚持“治违法、除隐患、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采取组织集中约谈培训、部门联合排查、媒体集中曝光和强化实地督导等措施,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工作调度。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专门对专项治理行动作出指示,提出工作要求。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郑邦山、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担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多次组织分析研判情况,指导制定推进措施。省教育厅、省消防总队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每周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省消防总队每周召开视频会通报讲评各地工作进度。市、县两级全部制发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周口副市长王平、航空港区管委会副主任蔡红带队检查幼儿园消防安全。驻马店市政府统一组织12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开展消防检查。三门峡市教育局将消防安全纳入学校“50查200看”安全排查的重点内容。洛阳、新乡、南阳市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功能,教育、公安消防部门明确专人集中合署办公,加强调度推进。
  二是全面拉网排查,强化综合治理。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联合组成334个检查组,采取兵团重点检查与属地全面排查相结合方式,逐县区、逐乡镇开展全面检查。各地电力部门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排查治理幼儿园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负荷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台账,分别移交所在县(市、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依法督促整改。平顶山、鹤壁、济源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分别向教育部门、县区政府和基层镇办下发隐患交办通知,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集中督办。开封在6家大中型幼儿园试点推广安装智慧用电安全监管服务系统。三门峡市教育局强力推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全市343家幼儿园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
  三是深化宣传教育,集中约谈曝光。省内各级主流媒体刊播《关于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建立专栏、隐患曝光台103个,播发专项治理信息580余条,对111家存在严重隐患的幼儿园进行集中反复曝光。市、县两级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集中约谈2412家存在严重隐患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郑州、信阳、济源市组织多家主流媒体记者组成隐患曝光团,对专项治理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周口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组织幼儿园师生开展“熟悉生命通道”逃生演练活动。安阳支队主动邀请幼儿园师生到执勤中队开展参观体验活动。航空港区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消防主题绘画活动。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督办。专项治理期间,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3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通过走访了解、实地核查、台账对比和网上核查等形式,对18个省辖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整改各类问题75处。濮阳市政府将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双月考评”重点内容,并在7月份召开点评会议通报各地工作情况。驻马店市政府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6月份、7月份对各县区政府消防工作督导内容,对督导发现的40余处问题逐一进行督办。洛阳、新乡市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实地督导,印发工作通报和督办通知书,督促专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专项治理,虽然整改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现象突出。据排查统计,全省13886家幼儿园中,有5710家幼儿园所在建筑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验收(备案),占总数的41.1%。从场所分布情况看,郑州、洛阳、平顶山、新乡、安阳、信阳等6个地市和航空港区幼儿园所在建筑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占比在50%以上,其中洛阳、平顶山、新乡、信阳分别为71.6%、62.4%、80.2%、69.1%,航空港区所有48家幼儿园均未进行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二是专项治理合力有待增强。一些地市相关部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专项治理联动机制和工作措施未有效落实,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洛阳、济源市教育部门未制定具体措施整改专项治理移交的隐患问题。郑州、漯河市消防部门未及时向当地教育部门书面通报专项治理总体情况和存在严重隐患的幼儿园。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部门检查记录未及时录入监督系统。新乡市牧野区、安阳市龙安区、濮阳市华龙区、三门峡市陕州区未按要求邀请电力部门派员参与排查检查。
  三是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通过排查发现,有4871家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占总数的35.1%。部分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宿舍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到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较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不经常、不深入,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抗御火灾能力较低。
  四是排查治理不够彻底。部分地市专项治理工作“重数量、轻质量”,“重检查、轻整改”,隐患排查不深不细;部分幼儿园涉及建筑消防设施和建筑防火等隐患,整改进度缓慢。实地督导发现,南阳市宛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阳市龙安区小太阳幼儿园二楼通往室外楼梯疏散门锁闭、消防控制室无专门值班人员,新乡市牧野区东郡小牛津幼儿园厨房天然气管道无自动报警和切断装置,以上隐患当地有关部门在联合排查中均未指出。
  四、下步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尚未整改的隐患问题,持续加大行业监管、监督执法和督促整改力度,有效提升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找准普遍性突出问题,向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所在建筑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幼儿园,要督促指导幼儿园完善相关手续,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申请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各级教育部门在办理《办园许可证》时要对幼儿园消防安全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各类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
  二要强力督促遗留隐患整改。针对遗留未整改的5643处隐患,各地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分类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督改。特别是建筑防火条件和安全疏散不达标的幼儿园,各地必须紧盯不放,切实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时督促整改。针对南阳市宛城区未来星幼儿园、高新区兴宛学校幼儿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1”启蒙幼儿园、桐柏县城关镇红缨幼儿园和安阳市龙安区东风实验幼儿园等5家重大隐患单位,辖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快推进整改,同时督促单位落实死看硬守措施,确保安全。
  三要全面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强化幼儿园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五项机制,抓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从严管控,全面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要督促单位规范消防管理。要积极推动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其建立消防组织,完善并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聘请专业电工定期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对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各类大、中型幼儿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要求纳入监管范围,实行分级管理,不断巩固和提升单位火灾防范能力。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