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督查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31
    • 生成日期:2017-07-28 10:5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学〔2017〕64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8 10:58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确保国家招生政策得到严格执行,确保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平稳顺利,维护高考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要求,经研究,拟于近期对统一高考录取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2017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二、督查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的情况。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禁令以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预留计划使用规定的情况。

  (二)本科二批和三批合并录取改革情况。批次合并后的生源变化和投档一次性完成计划情况,征集志愿以及其他情况。

  (三)部分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情况。高校艺术类专业(包括专业校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和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体育专业单招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情况。

  (四)涉及录取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建议。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分片分组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巡查现场和调阅相关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督查组织和分工

  (一)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刘昭阳为组长,李金川为副组长,王继东、王瑜、沈长云为成员。

  (二)组成三个督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组

    组  长:王继东

    成  员:王新生  介小伟  李元康

    督查任务: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三门峡市、商丘市片区内的高校。联系人:李元康,联系电话:18595679975。

    第二组

    组  长:王  瑜

    成  员:王志电  王明忠   吕宜旺

    督查任务:陇海铁路线(不含)以南片区内的高校。联系人:吕宜旺,联系电话:13592545878。

    第三组

    组  长:沈长云

    成  员:陈兆武   杨  冰  魏  宇

    督查任务:陇海铁路线(不含)以北片区内的高校。联系人:魏  宇,联系电话:15838192857。

  各组督查的高校数量原则上不少于8所。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录取工作是统一高考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政策规定性强,工作要求严,考生关注度高。各高校和各督察组要从维护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秩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全局出发,从促进公平公正、科学选拔人才的高度,正确认识开展此次录取工作督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2017年全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认真自查。各高校要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对涉及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工作认真梳理、逐项排查,找准本校执行考试招生政策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自查报告,总结招生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提出改进本校和全省招生工作的措施和建议。2017年9月10日前,各高校要将今年招生工作情况报告书面报送我厅。

  (三)要严格督查。各督查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本通知的安排,认真开展督查。要坚持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的原则,确保各组督查高校的数量不少于8所。要深入高校录取现场,实地检查涉及高考录取政策、规定和要求的执行情况,指导高校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各组要向高校现场反馈督查情况,并在督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本组的督查报告。

  (四)要廉洁督查。各高校和各督察组在督查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禁违规接待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联系人:李元康  魏  宇,联系电话:0371-69691252,传真:0371-69691790。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