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河南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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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21
- 生成日期:2017-07-24 09:1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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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基二〔2017〕63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河南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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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为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保证学生用书及时到位,经研究,现就2017-2018学年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二〔2012〕8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目录的通知》(教基二〔2017〕510号)精神,2017-2018学年,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外,河南省中小学其余学科教材使用保持基本稳定,与此相对应,2017-2018学年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七年级教辅材料)的使用也将保持基本稳定,仍沿用《河南省2016-2017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中推荐的品种。
二、今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七年级和人教版“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八年级上册教辅材料的评议工作将另行通知。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各学段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的要求,向本地中小学校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确保满足学生需求。除此之外,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的发行、监督和管理工作。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我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切实组织做好教辅材料的发行工作,加大对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学校使用教辅材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学校不得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评议政策在全省各地认真执行,落实到位。
各地2017-2018学年教辅材料选用结果请于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贾天仓
联系电话:0371—69691083(传真)
电子信箱:jiatiancang@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