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在中职等四个学段建立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20
    • 生成日期:2017-07-21 10:37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资助〔2017〕59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在中职等四个学段建立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1 10:37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在中职等四个学段建立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落实过程中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详见省教育厅 教资助〔2017〕283号,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教财〔2017〕4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各地资助工作开展的现状,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并推动问题的解决,经研究,现决定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四个阶段建立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告制度的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四个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半年报。半年报主要统计每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每个学段分“政府、学校、社会”三个方面的资助经费执行情况,报送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2017年的半年报具体报表格式见本文附件,以后年度半年报的报表格式会随着工作变化作适当调整。
  (二)年报。年报主要统计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个学段分“政府、学校、社会”三个方面的资助经费执行情况,报送时间为每年元月中旬。年报具体报表格式及报送要求将择时另文下达。
  (三)学期报。学期报主要统计每个学期结束后,每个学段分“政府、学校、社会”三个方面的资助经费应发和实发情况,报送时间为下一个学期的开学前后。学期报具体报表格式及报送要求将择时另文下达。
  二、2017年半年报的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1.报送时间
  各级资助管理部门半年报的报送材料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本文所附的12张报表;二是简要的文字报告,标题“XX市(县)2017年半年报执行情况说明”,需要说明的主要内容见各附件表格的备注要求。上述两个材料务必要在2017年7月28日前(含)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助中心)。
  2.报送方式
  半年报的报表及文字报告要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同时报送,其中纸质稿的报表及文字报告要分别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送省资助中心、电子稿的报表及文字报告要分别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网上办公平台。
  三、工作要求
  1.本次资助信息上报涵盖中职教育等四个学段,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抓紧统一组织部署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4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各学段资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3.半年报是否按时报送以及报送的准确性会影响全省总体数据的汇总和工作的决策,因此相关内容将纳入对各地的年度考核内容当中,请各地高度重视。
  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是日常开展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是中央财政下拨资助资金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部对各省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县对信息系统中各模块的使用不均衡,尤其是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模块几乎没有启用。考虑到上述情况,本次报表数字要求原则上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保持一致,今后要尽快过渡到两者一致。因此全国系统各模块的使用情况也要作为对各地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请各地予以重视。
  联系人:侯  卓  0371-65798793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