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319
    • 生成日期:2017-07-21 10:2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基一〔2017〕630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1 10:28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号)要求,贯彻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豫政〔2016〕71号),完成2017年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全省改扩建或新建3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二、落实任务
  1.资金支持。省教育厅2017年6月上旬召开了寄宿制学校建设汇报会,在各地上报的2017年改扩建、新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项目数量基础上,以改扩建、新建农村寄宿制小学为主,兼顾个别贫困地区初中,省里确定了2017年底各地必须完成的改扩建、新建学校的数量(见附件1)。为了支持项目学校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预拨2017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7]46号),按照每所学校1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下拨的奖励经费必须用于2017年的项目学校。
  2.落实到校。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和学校,确定学校名单及项目,按附件2要求填报登记表,务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一处,同时,报电子稿。
  3.考核标准。列入2017年建设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年底前必须主体能够完工,设备购置到校。
  三、加快推进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切实抓好3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保证到年底前完成任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进展情况月报(见附件3)。省教育厅对工作不力、进度慢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前完不成任务的地方,提请省政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苏江召  电话:0371-69691896
  电子邮箱:hnsjjc@126.com
  附件:1.2017年农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分配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2017年农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省辖市 改扩建或新建学校数 奖励金额(万元)
1 郑州市 8 120
2 开封市 13 195
3 洛阳市 1 15
4 平顶山市 24(郏县23) 360
5 安阳市 5 75
6 鹤壁市 4 60
7 新乡市 2 30
8 焦作市 5(温县2) 75
9 濮阳市 9(范县3) 135
10 许昌市 28(鄢陵6) 420
11 漯河市 2 30
12 三门峡市 5(卢氏2) 75
13 南阳市 59(唐河4) 885
14 商丘市 50(夏邑8) 750
15 信阳市 44(潢川5) 665
16 周口市 37(郸城7,项城2) 555
17 驻马店市 11 165
19 巩义市 7 105
23 长垣县 4 60
24 邓州市 2 30
25 永城市 1 15
26 固始县 4 60
27 鹿邑县 5 75
28 新蔡县 3 45
  注:括号中的县为财政直管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