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规划的通知
教发规〔2017〕559号
2017-07-06 11:41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编制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教师住宿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我省计划在2017-2020年实施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以下简称“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现将编报“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规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实施情况,此次“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实施范围为未实施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的48个县(市)。通过在48个县(市)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镇,下同)和乡镇以下寄宿制学校、中心小学所在地新建教师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具,解决部分教师周转宿舍问题。
二、保障对象
“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主要保障48个县(市)乡镇和乡镇以下寄宿制学校、中心小学所在地,以及能够辐射保障的教学点特设岗位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离城镇较远的农村教师住宿问题,为他们住得下、教得好、留得住创造良好环境。
三、资金筹措办法
“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县(市)筹集,省财政按照工程建设资金的50%对县(市)给予奖补。
四、规划编制要求
1.科学编制规划。“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要根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特岗、支教、交流教师分布等情况,选择符合入住条件教师集中的乡镇和乡镇以下的寄宿制学校、中心小学进行建设;统筹考虑周转宿舍需求量和县(市)财力状况,确定2017-2020年分年度项目及建设工程量,确保按时完成工程目标。依据2016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有关数据,我们统计了《河南省48个项目县教师周转宿舍相关情况表》(附件1),供各项目县(市)编制规划时参考。
2.严格建设标准。参照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的建设标准,每套周转宿舍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包括所需土建、水暖等配套设施,进行简单装修);每套周转宿舍按不超过0.5万元配备基本生活用具(床、衣柜、书桌椅、必备灶具)。周转宿舍建设要本着“经济、实用、适用”的原则,力求功能合理、使用方便,严禁超标豪华建设。
3.区分建设任务。为明确责任,便于督查、便于审计,资金安排与项目建设采取“一统一、两独立”的办法进行,即:周转宿舍建设任务纳入统一建设计划;县(市)安排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独立安排项目,项目互不交叉。
五、规划编报下达
1.组织部署规划编制。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教育局、财政局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组织项目县(市)教育、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抓紧布置规划编制,明确具体编报要求。项目县(市)依据《河南省48个项目县教师周转宿舍相关情况表》(附件1),编制《**县(市)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规划》(附件2)。
2.细化年度投资需求。根据项目前期准备情况、需求急迫程度等因素,项目县(市)分年度制定2017到2020年度投资计划,形成《**县(市)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年度省级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3)和《**县(市)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年度县级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4)。鉴于时间紧迫,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对所属县所报附件2、3、4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务于2017年7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并抄送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省直管县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财政厅。
3.省教育厅、财政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所报项目评审,评审合格后的项目分年度分类别(省级资金和县级资金)纳入“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项目库,并在2017年8月底前下达2017年“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库由省教育厅管理,以后年度项目所在县(市)若出现重大变化,县(市)每年可在2月底前提出项目调整申请,经过评审后在3月底前对当年项目实行动态微调,下达当年度“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项目投资计划。2017年6月底前,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根据2016年教育事业特岗、支教、交流教师数量和县(市)财力水平预拨2017年奖补资金到24个项目县,2018年下达奖补资金时对2017年资金进行清算。
各项目县是“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的责任主体,承担规划编制、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等职责;项目建成后,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1〕937号》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申请、公示、入住、使用、退出、核查等要求,保障教师周转宿舍正常的运行维护。省辖市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省、市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顺利实施。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 苏 磊 0371-69691887
省财政厅 李 聪、杨 晨 0371-65808606
电子邮箱:fgcjj@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