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健全内控机制 规范经济活动管理

2017-06-27 17:5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近期,洛阳理工学院出台经济活动立项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将对规范经济活动管理、提升管理工作质量水平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领导重视动真格

  升本以来,学院高度重视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注重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不断增强制度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起涵盖立项、招标、合同、变更和验收等基本内容,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体系完备的经济活动管理制度体系。
 
  2017年是学院确定的“工作落实年”。学院把经济活动制度修订完善作为“工作落实年”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新学期伊始,学院就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逐一“过筛子”的方式,对校园经济活动涉及的立项、招标、合同、项目验收、变更及签证、基建项目、维修项目等11个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掘进式”审核。
 
  二、部门协力出新招

  在修订完善过程中,学院经济活动监督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机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出实招、用实劲,实践凸显了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建设的“四大亮点”。
 
  一是坚持“两个结合”。遵循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确保制度建设符合学院实际、落实领导意图、体现基层意愿。学院共举行3次较大规模的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建设征求意见活动,学院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近20次。积极吸收、采纳师生提出的意见建议近千条,有些制度文本反复修改达10余次。
 
  二是实行“三方会商”。坚持由机关职能部门牵头起草制度文本,再由经济活动监督小组办公室、机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协调机制,会商形成经济活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在制度修订完善过程中,经济活动监督小组办公室共组织“三方会商”20多次。
 
  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学院经济活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最突出的亮点是:第一次明确了经济活动的责任部门,明确了经济活动立项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从立项开始到项目验收全程全权负责。新的经济活动立项制度,对预算内、预算外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此外,强化了经济活动的分类审批和刚性约束。
 
  四是优化审批流程。机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学院的部署要求,坚持制度建设与流程设计同步推进,认真研究经济活动流程设计规律,将原来经济活动立项审批、物资招标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等12项流程及审批表,优化整合为经济活动审批流程及审批表,极大地简化了程序,避免了重复审批。
 
  三、全员落实见成效

  学院经济活动管理新制度实施以来,有力加强了经济活动管理,切实提高了机关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机关部门、基层单位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认同。
 
  (洛阳理工学院 贾金玲 供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