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乡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017-06-21 11:34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6月13日至14日,新乡市人民政府组织评估组对新乡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评估组组长、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田发银,评估组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冯树正,新乡县县委书记申乐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祝显成,副县长张锋,新乡县语委各成员单位、迎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评估汇报会。

    冯树正主持会议并对评估工作提出要求,张峰代表新乡县政府作了工作汇报。田发银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在汇报会上强调,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既是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验,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举措,是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水平,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深远的影响。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组专家深入到新乡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15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新乡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14日下午,评估组进行情况反馈,评估组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冯树正同志反馈了评估验收结果并代表新乡市政府评估组宣布:新乡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新乡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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