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270
    • 生成日期:2017-06-21 10:59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人〔2017〕424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1 10:59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建立联合督查机制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保障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部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建立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联合督查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是必须优先发展的基本公共事业,也是脱贫攻坚的基础性事业。农村中小学教师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关键,在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大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不仅关系到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关系到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把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依法依规,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级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教师工资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会同人社、财政部门,编写学习宣传材料。凡是适宜公开的,都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广泛宣传,传达到每所学校、每一名教师,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拨付所需资料,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人社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教师工资政策和措施,督促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筹措,配合教育部门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凡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三、加强联络协调,定期沟通磋商。建立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定期协调沟通制度,省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每半年举行一次协调会,对教师工作待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交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四、健全反馈机制,建立季报制度。要加强对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情况的监测管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部门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并公布咨询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部门会同人社、财政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将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情况,联合行文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负责汇总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市县对涉及工资政策的重大问题和动态,要及时报告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及时上报省政府。
  五、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督促检查。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教育、人社和财政等部门将组织督查和抽查,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  张  明  0371-69691970
            电  邮:zhangming@haedu.gov.cn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叶  松  0371-69690418
            电  邮:RSTGZC@sina.com
  省财政厅  李  聪  0371-65808606
            电  邮:jkwcsw@126.com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