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做好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7-06-09 17:31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做好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7〕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是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调查。

    二、本项工作“县域”是指国家正式命名的现有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县级市、地级市所辖区,不包括专属的经济开发区等县级单位。

    三、调查内容可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中的朗读文章,或面对面交谈,时间不少于3分钟。

    四、录音设备可使用手机或录音笔。

    五、各地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查,并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将所有调查表和调查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邮箱yuweiban2008@163.com

    联系人:柳建伟 电话 0371-69691759

2017年6月6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做好县城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7﹞11号)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语用〔2017〕2号)及《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1号)已于日前印发,现就有关调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结合本地情况及工作安排认真实施。
    一、关于调查方法
   (一)调查表。结合前两次语言文字调查情况,我们制定了《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附件1),供各地在调查中使用。调查表以表格的形式,涵盖了问卷调查的所有内容,直接以表格的形式体现,便于后期的统计和分析。调查员做调查时可以使用纸制版调查表,调查完成后以县或乡镇为单位汇总成一张电子表格。调查表电子表格统一命名为“调查表—省(区、市)—市(州)—县(区、市、旗)—乡镇(街道)—样本数量”,例如:调查表—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风镇—100。
   (二)调查员。调查员一般应由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担任,如没有足够的测试员,可由教师担任(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每份调查表都要配套填写一份《调查员信息表》(附件2),调查员信息表电子表格统一命名方法同调查表命名方法,例如:调查员—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风镇。
   (三)调查方法。调查可结合学生家访、家长会、入户调查、街头访问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区,摸底调查和县域验收调查可以结合进行。
   (四)调查录音。本次要求所有调查要有录音,录音文件命名方式同调查表命名方式,并在后面添加与纸质表格对应的调查样本序号。可以有两种格式:第一种,例如:调查录音—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风镇—100—1号;第二种,例如:调查录音—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风镇—l号到100号。如果采用第二种,即一张调查表中的所有录音都录制在一个音频文件中,调查员录音时务必在每个调查样本前先语音说明样本的序号,例如:下一个样本是第18号。
    二、关于抽样比例
   (一)“县域”的定义。本项工作“县域”是指国家正式命名的现有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县级市、旗、地级市所辖区,不包括专属的经济开发区等县级单位。市辖城区部分的普及率可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区进行调查即可。
   (二)样本数量。每县域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3—4个乡镇单位进行抽样调查。按照各县域的人口总数计算,每县域的调查抽样比例应掌握在0.5—4‰之间,但每个县城的样本数最低不应少于400个。此次调查对象不包含在校中小学生和教师(西藏、南疆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除外,但比例不应超过总样本的30%)。
   (三)城乡比例。城镇和农村的样本数量,一般应按本县城或被抽样乡镇的常住人口数量情况按比例抽取。
    三、关于普及率的计算方法
   (一)县域普通话普及率。县城普通话普及率可以分为高水平普及率和低水平普及率两种, 低水平普及率即可作为普及验收的普及率使用。
   (二)高水平普及率。调查表中“栏目11”普通话等级填“三乙”及以上的总人数,除以本县域抽样调查的常住居民数(居民数为居民总数减去在校学生数和教师数),即为本县域的普通话高水平普及率。按照“栏目2”户籍性质将城市和农村的人口数分开统计,则可以分别得出城镇和农村的高水平普及率。
   (三)低水平普及率。调查表中“栏目8”填“1”的总人数,除以本县域抽样调查的常住居民数(居民数为居民总数减去在校学生数和教师数),即为本县域的普通话低水平普及率。按照“栏目2”户籍性质将城市和农村的人口数分开统计,则可以分别得出城镇和农村的低水平普及率。
    四、其他问题
   (一)这种调查方法既可作为摸底调查使用,也可作为县域验收时普及率调查使用。《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1号)附件l的摸底调查表的“普通话交流比例”和附件2的“核心指标”的分值,均可以使用上述调查方法获得,附件2的“基础指标”和“保障条件”的分值可以通过查阅相关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等方法获得。
   (二)请各地认真对待此次调查,将其作为下一步建立县城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监测平台的一次演练。完成调查后,以县域为单位将所有调查信息上传国家普通话普及情况监测平台,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及数据上传办法等信息另发;同时将所有调查表和调查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司宣教处邮箱xuanjiaochu@moe.edu.cn
   (三)摸底数据“普通话交流比例”实际情况使用更简便的方式获取,作为后续县域验收的参照。普及率接近或高于基本普及的县域,建议采取此方调查,摸底和验收可一次完成。请各地尽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工作,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与我司沟通,共性的问题统一研究解决。
    联系人:宣教处 容宏 010—66097802


 附件:县域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表和调查员信息表

        http://zt.jyt.henan.gov.cn/yywz/UserFiles/File/201707/2017071810254282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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