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举行
2017-06-08 10:19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6月5日上午,省法院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举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王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省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邵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云,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审判长阎巍,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韩德强,省环保厅副厅长师伟,该校党委书记王清义、校长刘文锴、副校长高京燕等共计200余人出席会议。
张立勇在讲话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做好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要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治理;这是环境司法的重要特色,除了有效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外,也为人民群众、社会组织有序介入社会公共事务,将群体性纠纷纳入司法渠道提供了制度保障。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实现良性循环;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优先、修复为主、严格执法、惩治与预防并重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充分发挥环境多元共治机制作用,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效合作沟通机制,建立在审理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制定规范性文件、研讨疑难专业问题等方面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机制。
张立勇强调,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环境司法工作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只有齐头并进方能取得最佳效果。研究基地要以建设国内一流的环境资源损害鉴定与修复研究的基地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利用法院系统的海量数据和现实案例开展研究工作,切实增强理论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转化率,为人民法院环境司法实践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同时,充分借鉴国内外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省环境司法水平。
王清义在致辞时指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安全、环境资源损害与保护、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等研究,将以研究基地成立揭牌为契机,更加注重环境资源损害与修复的整体性研究,为环境资源司法判断提供技术判断前提,为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奠定理论基础;更加注重解决关键领域核心问题,充分发挥协同创新的优势,结合环境资源司法实践的需要,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研究问题、申报课题、解决难题,力争引领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及修复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方向;更加注重打造一流的科教平台,力争把研究基地建设成为国内环境司法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交流平台同时,还要将研究基地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研究高地、人才高地、咨询高地。他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使得研究基地能够结出更多硕果,争取为服务河南生态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立勇、王清义共同为省法院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揭牌;刘晓云、刘文锴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张立勇、王爱、蔡守秋、邵良、王清义为研究基地第一批受聘研究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有10名教师受聘为研究基地首批研究员。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国永教授,环境与市政工程副院长黄健平教授、李海华教授,环境与资源犯罪研究中心主任胡雁云博士作为教师代表上台接受聘书。
来自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欧洲环保协会、武汉大学、郑州大学、律师界和法院以及我校的代表们,围绕“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定位”、“环境公益诉讼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行政机关及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在环境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三个主题进行研讨。通过观点碰撞,深化了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认识,加强了司法界与理论界的沟通。我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饶明奇教授、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副院长黄健平教授围绕第三个议题分别进行了精彩发言,受到与会专家领导的高度关注和肯定。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德敏,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高利红,省人大、省政协、省检察院、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领导,国内外专家学者代表、省法院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与修复研究基地研究员代表、社会公益组织代表、律师代表、我省中级人民法院代表、我校省级人大代表以及师生代表等也参加了上述活动。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