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6日至27日,驻马店市政府组织评估组对平舆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宇,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平舆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新科,县委常委、副县长务孟飒,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及评估组专家参加了汇报会。
王宇同志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在汇报会上强调,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既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途径和手段,是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要求,是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市政府的目标要求,对提升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快城市规范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全面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
李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把这次评估作为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动力,通过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点带面,以城带乡,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并要求评估组专家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照规定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他希望通过此次评估,能够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工作向乡镇基层延伸。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组专家深入到平舆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15家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查阅档案、现场测试等形式,对平舆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并进行了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
27日下午,评估组进行情况反馈,驻马店市语委办主任韩建朝反馈了评估验收结果,驻马店市教体局副局长、市语委副主任齐宏玉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宣布:平舆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驻马店市语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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