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周新峰、王春阳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05-31 10:41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周新峰、王春阳职务任免的通知
豫政任〔2017〕100号
河南城建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周新峰为河南城建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春阳的河南城建学院副院长职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