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220
    • 生成日期:2017-05-23 11:2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7〕426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3 11:28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2017年是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确保完成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7〕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总体要求,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坚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并严格执行,确保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不协调的地方,要调整计划安排,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要树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积极拓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服务面和生源渠道,继续把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士兵、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纳入中职年度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细化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的办法和比例。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
  二、严格规范招生管理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计划制订、信息发布、组织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统一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要对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招生专业等基本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具有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各地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通报。
  三、多措并举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为促进全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省教育厅按照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参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数、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情况、本地户籍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人数等情况,下达2017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详见附件)。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示范校、特色校招生任务数不少于1000人,非品牌示范校、特色校招生任务数不少于700人。
  各地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招生任务。今年,省教育厅将遴选一批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当地优质普通高中联合举办综合高中试点班,实行职普融通,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为学生提供更多地选择机会。各地要分省辖市或县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政策,切实落实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要对中职招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省下达的招生任务列入年度责任目标,层层分解,狠抓落实。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至11月10日。
  四、合理规划学校结构布局
  各地要坚持分类指导、普职并重、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的原则,统筹规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断优化高中阶段学校结构布局。要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重点建好一批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要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为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五、积极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工作。要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免学费、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各地要积极指导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好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加大招生工作政策宣传,确保2017年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六、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督促力度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完善督查调研、招生激励、情况通报等制度。将对连续2年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低于45:55的省辖市和省管县(市)进行重点督查。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及在校生人数将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同时与中央和省级职业教育项目挂钩。继续实行中职招生通报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请于7至11月的每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告招生录取进展情况。各地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列入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切实推动完成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王  凯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879
  省教育厅基教二处联系人:赵  琼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881
  附件:2017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2017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
省辖市、县 应届初中毕业生数 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全省合计 1326521 670000 530000
郑州市 101455 58000 48300
开封市 55936 28000 23300
洛阳市 88564 46000 38200
平顶山市 43193 24500 18650
安阳市 56720 27000 21200
鹤壁市 25954 11000 8200
新乡市 67588 29500 27000
焦作市 47281 26000 20600
濮阳市 55547 27000 23000
许昌市 53960 24000 21000
漯河市 29366 16000 13000
三门峡市 23464 13000 10400
南阳市 113939 58000 41350
商丘市 91206 44000 37000
信阳市 81906 46000 34900
周口市 138138 68100 50000
驻马店市 98529 49000 38500
济源市 8235 5200 4000
巩义市 8296 5000 3950
兰考县 10718 5800 4200
汝州市 11172 5300 4000
滑  县 16134 6800 5450
长垣县 13167 6500 4700
邓州市 21113 7500 5500
永城市 14390 7200 5200
固始县 20620 11500 8200
鹿邑县 15883 7700 5200
新蔡县 14047 6400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