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205
    • 生成日期:2017-05-15 09:3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思政〔2017〕387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5 09:38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今年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含的班级;

  2.文明教师:各级各类学校中在编在岗教师、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3.文明学生:各级各类学校中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班级200个、教师300名、学生500名,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三、申报办法

  1.推荐名额。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每校推荐班级1个、教师2名、学生3名;各省辖市每市推荐班级5个、教师10名、学生15名;各省直管县(市)每县(市)推荐班级1个、教师2名、学生3名。

  2.材料申报。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表》和《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请于2017年6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用EMS邮政快递方式报送至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邮政编码:450046。收件人:蔡信强,联系方式:0371-65680044;13525523137。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swm601@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3.上报要求: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教育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属中等及以下学校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推荐名额统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豫教思政[2015]192号)精神,省文明委将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表彰活动,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2.表彰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是全省教育系统是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3.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构筑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思想舆论保证和良好精神文化条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政处:方治强  0371-69691077,13526666753

  附件:1.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2.河南省文明班级申报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

        3.河南省文明班级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4.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

        5.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6.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

        7.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高校、省属中职、厅直中小学)

        8.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申报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8日

附件1

  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标准

  一、河南省文明班级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班级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河南省文明教师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三、河南省文明学生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