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举办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199
    • 生成日期:2017-05-12 11:55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职研〔2017〕381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2 11:55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精神,深入实施我省职教攻坚二期工程,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者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含教师、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2.参评者须授权活动主办方可无偿将其参评作品在省职成教网上公开发布,以供全省职业学校教师免费浏览、下载。参评者享有参评作品的著作权。
  二、评选组织及奖项设置
  1.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省教育厅成立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论文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并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
  2.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获奖的优秀教学论文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
  三、优秀教学论文的参评要求
  1.论文需结合自己的专业或学科撰写,题目自定,不包括科技论文。已在报刊、杂志等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发表时间须在2015年1月后。
  2.主题突出,论点正确,论述充分,论证严谨,语言简洁、流畅,层次清楚,有较强的说服力,具有一定借鉴或推广价值。
  3.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思维独具新意,并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要有自己的思考、意见和创见,具有时代感。
  4.参评论文必须包括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左右。
  5.每人限报一篇论文,每篇论文的作者只限一人。
  6.论文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本次评选将委托中国知网对参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抽查,对论文“复制比”高于30%的,取消该作者参评资格。若发现经过申报单位盖章的参评论文“查重报告”结果涉嫌造假,将取消该申报单位的本年度省级优秀教学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以及下一年度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资格。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要严格把关,因把关不严出现严重抄袭现象的单位,将调减其所有评优、评先类指标。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在线申报
  此次评选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网上评选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7年5月30日—6月16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省职成教网访问“系统”,其流程如下:
  1.各申报人员需要使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教师编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报名,正确选择论文类别并上传电子稿(要求word格式),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主管单位进行初审。
  2.各申请单位的“系统管理员”,与上年度相同。如有变化,请及时以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省教育厅职业教研室。
  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报单位参评论文的初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本单位初审,确保推荐论文质量。
  4.没有教师编号的人员,请联系本单位《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在线填报。
  (二)纸质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用A4纸印制,材料包括:
  1.《2017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情况汇总表》(通过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2份;
  2.参评论文须由参评单位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是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出具的简明版检测结果。参评论文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30%(含)。“查重报告”加盖参评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由各主管单位统一报送,接受快递邮寄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28日。
  报送地点: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教学评估办公室(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往西300米路北,河南机电学校院内综合楼北侧315室,邮编:450002)
  联系人:李槟
  联系电话:0371—65900978
  电子邮箱:65900978@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