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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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194
- 生成日期:2017-05-11 12:49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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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学〔2017〕37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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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积极构建我省高校智慧学生管理政策体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备案内容
1.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2.学籍学历管理相关办法(含学制设定、学分管理、成绩考核与评定方式、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学历证书制发与管理等);
3.学生转专业、转学相关规定;
4.校内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课程,跨校辅修专业或修读课程,重新参加入学考试并再次入学学生的相关学分认定等相关办法;
5.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新生复查的程序和办法;
6.休学、休学创业、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等相关规定;
7.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折算学分相关办法;
8.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相关办法(含社团管理、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
9.学生表彰和奖励相关制度(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推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选拔、公示);
10.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11.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含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工作规则);
12.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13.其他需要备案的相关制度;
14.高校研究相关制度的校(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会议纪要等。
二、备案时间安排
普通高职(高专)院校要于2017年7月10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工作,普通本科院校要于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是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举措,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和顺利施行的重要保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从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高度充分认识学生管理制度备案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2.强化责任。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中要求的备案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系统梳理和细化制度制定(修订)内容,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完成。各高校校(院)长是本单位学生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和备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学生、教务、研究生等工作的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加强监督。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时限完成备案工作,确保制定(修订)的学生管理制度能够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高校制定(修订)的学生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规定》要求,符合学校实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省教育厅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高校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规定》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
纸质备案材料(需列出目录)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D826室。电子版发至ly@haedu.gov.cn。
联系人:李 莹 王 琰 贾宝先
联系电话:0371-69691792,69691790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