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193
    • 生成日期:2017-05-11 12:47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师〔2017〕353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1 12:47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4日
附件
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精神,全面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基础教育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为核心,全面深化教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师培训互联网+,积极推动教师培训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实现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高质量完成五年一周期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任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管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规范,初步实现教师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梯队攀升格局基本形成,教师专业发展项目体系基本确立,教师培训基地功能基本完善,教师常态化研修机制基本建立,教师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教师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础教育教师梯队攀升体系
  到2020年,在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基础上,省级规划累计培育认定6000名省级中小学名师、4万名左右省级骨干教师,引导省辖市培育6万名左右市级名师和骨干教师,省辖市引导县级培育9万名左右县级名师和骨干教师,县(市、区)引导辖区内学校培育校级骨干教师并推动全员培训。其中,省、市、县三级各按合适比例向乡村倾斜,确保全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不少于3.5万人。以此,构建起从校级骨干到省级骨干、从县级名师到中原名师的基础教育领域教师专业发展梯队建设体系,形成我省教师梯队“长链式”的发展模式。同时,通过实施中原名师“百人计划”,分期分批认定120名左右的中原名师,将名师风范由个体状态转变为广大教师共同拥有的教育财富,建立实践型教育家发展共同体,打造能够代表河南教育发展内涵的基础教育领域豫派实践型教育家群体。
  (二)完善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按照“国培”、“省培”重示范,“市培”、“县培”抓骨干,校本研修保全员的总体思路,持续完善以校本研修为基础,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本研修五级联动教师培训机制。“国培计划”聚焦乡村教师专业成长,以项目县为基本实施单位,按照教师培训团队研修“育种子”、送教下乡培训和网络研修“促常态”、访名校培训和乡村校园长培训“抓重点”的项目功能定位,通过五类项目的一体化设计,对乡村教师进行2-3年的分层递进式培训,打造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建立专家现场指导机制、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和骨干引领全员机制,持续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省培计划”聚焦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的专业成长,示范引领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的建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按照规划任务,结合区域实际,合理定位“市培计划”、“县培计划”。建立80学时校本研修制度,将校本研修学时纳入继续教育,确保全员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同时,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适应性培训,加强班主任培训,加大体育、音乐、美术等师资紧缺学科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分科(专业)的教师培训项目体系和层级教师培育平台。
  (三)深化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贯彻落实乡村教师培训指南,实施“互联网+教师培训”新模式。加快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不断完善“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实行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制度,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制定教师培训项目的新机制。改进培训内容,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模块,实践性课程应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强化教师教育理念和核心素养的培养,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以理念引领和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开展主题鲜明的教学技能培训。转变培训方式,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推动教师网上和网下研修结合、虚拟学习和教学实践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促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探索建立教师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型”的选学服务平台,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实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实现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激发教师参训动力。鼓励各地创建教师培训创新实验区,推动培训模式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培训质量。
  (四)巩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依托高等师范院校、远程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和中原名师工作室,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基地。鼓励师范院校内部教师教育资源的整合,促进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的一体化建设。推动远程培训机构建立灵活、开放、专业、高效的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教师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服务。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其在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功能,确保全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2020年前达到标准化。遴选一批办学水平高、校本研修成效突出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校本研修示范校。不断丰富和拓展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支持、提升和优化等功能,实施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的新模式。启动实施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计划,建立高等师范院校统筹引领下的高校与区域、区域与区域之间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形成全省内先进带后进、名师带新手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格局,不断健全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五)加强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的机制和制度,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师培训团队。省、市、县分别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之比不低于1:500、1:300、1:30建立教师培训团队,培训者团队主要从培训专家库中遴选,一线优秀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50%。将专兼职培训者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任务计入教学工作量,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开展提升教师培训者培训能力和水平的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者的课程开发设计能力、培训教学能力、培训组织能力、实践指导能力等。积极为专兼职培训者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开发建设一批教师培训的理论和实践课程,确保专职培训者每年研修不少于100学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立“教师培训师”制度,全省适时予以推广。
  (六)建立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
  依托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平台,围绕培训生成性成果和学员结业成果,采取定向征集、择优遴选、加工升级等方式,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课程积累和推广机制,形成一批能够涵盖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本土化教师培训精品课程资源库。加强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开发与建设,鼓励培训院校(机构)系统研发教师教育的课程与教材。依托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搭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教师移动学习,营造良好的教师终身学习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理顺教师培训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基础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全面贯彻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政策。省级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全省教师培训规划和配套政策,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和培训体系,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全省教师培训工作,具体负责特殊教育、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等特殊群体的专项培训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教师培训的规划,具体负责辖区内高中、初中教师全员培训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教师培训规划,具体负责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校长是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校教师培训规划和校本研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二)加大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持续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教育经费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投入重点之一,切实保障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市、县两级要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安排,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捐资支持教师培训工作。
  (三)强化监管,建立教师培训质量保障体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公告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教师终身学习“一人一号”,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教师培训项目全过程管理,以教师培训管理的信息化推动教师教育的现代化。完善培训项目机构遴选程序,引入第三方参与教师培训项目评价,促进教师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健全教师教育绩效评价管理机制。
  (四)建立智库,强化教师培训决策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河南省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联盟和河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盟智库作用,组建由专家、教授、知名学者和中原名师等组成的若干专家团队,为我省的教师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促进教师教育实施主体开展务实性合作、创新性合作和发展性合作,营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师专业发展生态环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培育并加强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建设,支持1-2所高等师范院校申报设立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硕士学位点。
  (五)加强宣传,营造教师培训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手机短信、微信、微访谈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教师培训政策措施和教师培训工作成效,总结推广教师培训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凝练培育具有河南特色的教师培训文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教师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