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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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192
- 生成日期:2017-05-11 12:3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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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7〕380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1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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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6〕594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推进2017年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各项工作,确保培训工作上水平、出成效,切实推动当地百姓脱贫致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脱贫攻坚工作是党中央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当前,我省脱贫工作到了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省委、省政府对精准扶贫要求之高、把关之严前所未有,正在用超常的力度、超常的措施推进。“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职业教育主要功能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是最有效的“造血式”扶贫,各级党委、政府对职业教育发挥作用、实施精准扶贫寄予厚望。为此,省教育厅从2016年起,在全省53个贫困县各遴选1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了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以此促进当地百姓脱贫致富,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在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教育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培训基地的认真组织实施下,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期经过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教育局排查、省教育厅组织督查组暗访督查后发现,部分培训基地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培训对象不精准、档案资料不完善、就业跟踪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与我省精准脱贫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教育局和培训基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2017年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我省脱贫攻坚做出应有贡献。
二、着力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2017年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必须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6〕594号)的要求,逐条逐项地把工作做好。
(一)精准确定培训对象。2017年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各贫困县培训学员原则上均不少于100人。培训对象为全省贫困县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在校生、“两后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培训基地要加强与当地扶贫部门的联系,确保培训对象精准。同时,在本县教育局网站公开培训学员信息,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精心选择培训专业。各培训基地要选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开展培训,也可以选择汽车驾驶、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收银、电焊等在短期内能够掌握技能的专业开展培训,能够使学员在短期内达到上岗要求,顺利实现就业。根据培训专业不同,每位学员当年培训时间掌握在15-20天左右(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培训需求确定培训时间)。要强化实践技能培训,实践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培训总时间的2/3。
(三)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各培训基地可以采取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校内培训以讲授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为主,校外培训以实用技术应用为主。同时,培训基地可以与相关企业建立培训合作关系,针对用人单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训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培训后推荐学员上岗就业。
(四)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培训经费要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招生宣传费、材料费、课时费、场地费、学员食宿费、培训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等。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必须单独建立台账,便于有关部门检查、审计。
(五)规范培训工作档案。要建立学员电子学籍管理档案,规范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河南省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培训结束后报省教育厅。要健全和完善培训工作台账及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要能够完整地还原出培训的整个过程。
(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期间,培训基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后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七)强化就业跟踪服务。各培训基地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有就业需求的,积极推荐学员到校企合作单位就业。同时,对学员开展为期2年的就业创业跟踪服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
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工作,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体现的是大局、反映的是党性。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谋划好、实施好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工作。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教育局主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副局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严格督促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本辖区所属贫困县培训基地专题检查、指导工作。各培训基地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