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公告

2017-05-11 16:5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31号),经研究,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17年5月15日至26日和6月12日至17日,分两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郑州市金水区、管城区,开封市龙亭区、鼓楼区、禹王台区、祥符区,洛阳市老城区、偃师市、伊川县,平顶山市石龙区、宝丰县,安阳市龙安区、文峰区,鹤壁市浚县,新乡市凤泉区、新乡县、辉县市、获嘉县,焦作市马村区,濮阳市南乐县、清丰县,许昌市建安区、禹州市,三门峡市渑池县,南阳市卧龙区、淅川县、方城县,信阳市潢川县,周口市商水县、扶沟县、郸城县,驻马店市汝南县,汝州市等33个县(市、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371-69691773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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