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出台《安阳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2017-05-10 10:1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日前,安阳市教育局联合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了《安阳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综治,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要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要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将欺凌和暴力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要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同时,又要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要根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等工作。
 
  要多方携手,共同为未成年学生营造良好的健康成长环境。要建设平安文明校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培育良好家风,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为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对被欺凌学生造成二次伤害。要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依托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设自护教育热线,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公益律师、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安阳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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