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优质服务、规范管理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017-05-08 18:1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商丘市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执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更新观念,优质服务,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呈现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该市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县(区)结合省、市政府文件精神配套的扶持政策越来越健全,贯彻落实情况越来越好,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不断得到优化,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教育的渠道不断拓宽,民办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落实,一部分民办学校正在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民办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越来越好。
  
  目前,全市共有1193所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比上一年度新增90所;在校生总计46.27万人,比上一年度增加4.93万人;固定资产总值99.47亿元,比上一年度增加39.87亿元。过去一年,市、县财政扶持资金增加779.9万元。
  
  二、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制度,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重新修改完善了《商丘市教体局民办教育管理暂行规定》,从设置与审批、监督与管理、奖励与扶持、变更与终止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健全规范了民办学校筹设、变更办学地址和变更法人的办事程序,进一步明晰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教育管理权限,简化了审批程序,突出了服务管理,提升了全市民办教育管理水平,有力促进了商丘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依法管理,规范办学,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加强督查,维护教师权益。为切实保障全市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加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2016年9月,商丘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民办学校教职工权益保障情况大排查,针对民办学校是否依法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规为教职工购买基本社会保险,是否成立工会等教职工权益保护机构,是否全面落实教职工的学习、进修、晋职晋级和表彰奖励等,加强对民办学校用人制度管理,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建设。
  
  强化监管,提升教学质量。开展期初、期中、期末工作情况大检查;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招生行为;配合有关单位和科室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民办学校审批情况检查,对各县区民办学校的档案材料管理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档案建设;完善程序,强化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年度检查,加大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
  
  加强培训,提高办学水平。2016年11月4日至5日,省民办中小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培训在商丘工学院附属兴华学校举办,通过专家讲座、课堂课程改革成果观摩、两操展示、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全省400名民办学校校长进行了培训,展示了民办教育发展成果,提升了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称道和好评。
  
  调动协会积极性,加强学校协作、交流、自律能力。民办教育协会是民办学校共同参与的民间组织,充分引导和调动民办教育协会的积极性,让其主动参与民办学校管理,使管理工作事半功倍。民办教育协会参与日常管理,有效促成和加强区域校际交流,实现最低成本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监督和自省自律。通过协会组织各种公益、文化、学术交流活动,有效提升了民办教育的社会形象和办学软实力。
  
  (商丘市教体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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