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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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175
- 生成日期:2017-05-02 08:51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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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思政〔2017〕325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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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继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依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教思政〔2017〕320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各试点高校。
二、申报遴选原则
自愿申报、优中选优。
三、提交材料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申报表,一式3份。
2.学校党委关于申报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的报告。此报告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一式1份。
3.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自评报告。此报告需对照建设标准逐条进行建设情况及达标情况描述,一式1份。
4.A类(核心)指标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如正式文件、资料图片、人员名单、财务报表等,需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装订成册后,一式1份。
5.成为试点单位以来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情况总结,一式1份。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5月22-23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收快递、邮寄等方式的报送。
申报地点: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省教育厅D729。
五、其他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庞 睿,0371-69691953;徐军保,0371—69691951。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