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实行不突破收费标准上限管理具有自主定价权政策的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名单的公示

2017-04-21 17:1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实行不突破收费标准上限管理具有自主定价权政策的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名单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在相关民办本科高校申请的基础上,拟确定黄河科技学院等十六所民办本科高校实行不突破收费标准上限管理具有自主定价权的政策,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黄河科技学院
  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4、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5、郑州科技学院
  6、郑州财经学院
  7、商丘学院
  8、商丘工学院
  9、黄河交通学院
  10、郑州工商学院
  11、信阳学院
  12、安阳学院
  13、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14、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15、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16、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到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财务处联系。
  电话:0371-6969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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