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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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7-00151
- 生成日期:2017-04-19 16:5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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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信息〔2017〕273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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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7年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2016年度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haedu.gov.cn,以下简称“平台”)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数量和实效性,以及咨询回复质量等情况,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15所学校(见附件)被评为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表彰。
为切实做好2017年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内容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要求,健全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要积极开展网上咨询活动,安排业务熟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及时答疑,回复考生及家长的各类咨询,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二、强化管理,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各高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宣传工作纪律,通过平台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循真实性、公开性和合法性原则,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发挥平台积极导向作用。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保障工作数据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平台受到不法侵入或篡改。
三、重视宣传,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各高校要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主动加强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各高校在平台使用中若遇到问题,可与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连惠杰 马新辉
电话:0371-65907621
传真:0371-65907370
电子邮箱:gaokao@haedu.gov.cn
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工作先进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2016年度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5所)
郑州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中医药大学
郑州轻工业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洛阳理工学院
许昌学院
河南工学院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