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单 位 |
部 门 |
咨询电话 |
地 址 |
开封市教育局 |
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
0371- 23886581 |
黄河大街北段27号 |
鼓楼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3237660 |
青龙背街34号 |
顺河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3388777 |
大黄家胡同5号 |
禹王台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3386977-804 |
金梁里66号院北二楼 |
龙亭区教文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5697606 |
西门大街283号(西门大街小学院内) |
新区教育体育局 |
人事股 |
0371- 22941920 |
黄河路北段与东京大道交叉口开封新区区直机关综合办公大楼 |
祥符区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2700908 |
县府南街 |
尉氏县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7961769-8865 |
县文化路西段 |
杞县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 22275279 |
县建设路东段 |
通许县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24973061 |
县行政路中段 |
兰考县教体局 |
人事股 |
0371-26985489 26997009 |
兴兰大道与中山北街交叉口 |
时 间 |
参加人员 |
具体内容 |
需携带材料 |
地 点 |
备 注 |
4月15日前 |
市教资办 |
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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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教育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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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至4月28日 |
第一、二、三类申请人 |
提交个人申请材料、资格审核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
开封市市民之家(位于郑开大道与第三大街交叉口)二楼B区21号窗口。 |
1.体检表由体检机构统一上报认定机构。 2.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规范档案袋一个,注明申请类别,学科,联系方式。 |
4月20日至4月28日 |
第一、二、三类申请人 |
网上认定申报 |
相关证件和材料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系统提示,准确输入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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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7日 |
第一、二、三类申请人 |
体检 |
持身份证和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下载,A4格式正反打印)粘贴一寸照片1张 |
4月28日前查询 |
按指定医院体检 |
5月9日-6月30日 |
开封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
审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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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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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7月6日 |
开封市教育局 |
公示认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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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教育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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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前 |
认定通过人员 |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
身份证 |
开封市教育局(黄河大街5号)319室 |
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不代领 |
0391-2048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