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工作考评的通知
教发规〔2017〕237号
2017-04-06 13:1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工作考评的通知
省属各高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十二五”规划》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教发规〔2016〕528号)的安排,为全面掌握省直教育公共机构2016年节能工作开展和任务目标落实情况,促进教育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厅决定对各省直属教育公共机构2016年度节能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考评于2017年4月10日开始,4月14日前结束。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在2016年落实开展节能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设施改造、节能管理、能耗统计、工作保障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
此次考评采取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见附件1)到各个单位实地考评打分的办法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分先进单位(85分以上)、合格单位(75-84分)、基本合格单位(60-74分)、不合格单位(59分以下)四个层次。
四、有关要求及安排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根据《河南省教育系统直属教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价细则(试行)》涉及的内容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为考评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2、认真履职。考评组人员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做到情况实、评价准。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有关廉洁、节约规定,轻车简从,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严禁铺张浪费。考评组成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科学安排。考评组全体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上午10点在省教育厅办公大楼8楼D824会议室参加考评工作动员会议,会后即赴考评单位。各考评组要根据考评单位所处位置和考评时间,科学安排行程。途中要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派车保障时由各组长确定。
4、及时汇总。实地考核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及时听取各考评组对每个考评单位的评价。评价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每个受评单位节能工作的好经验、存在的问题,同时,对省教育厅抓好省直属教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建议。考证汇总时,各考评组提交各受检单位的《河南省直属教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价表》(见附件2)。汇总考评情况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5、通报结果。我厅将根据考评汇总情况,通报2016年度节能工作考评结果,并作为各单位申请省财政给予节能设施改造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考评不合格的按照规定对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联系人:省教育厅发规处
胡万欣 电话:0371-69691078,13939020006
苏 磊 电话:0371-69691887,13937168789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