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建立支教奖惩机制 激活城乡教育发展

2017-02-27 16:1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河南省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鹿邑县教体局结合全县实际,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下乡支教机制,为支持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四个原则,牢牢把握。鹿邑县教体局为深入推进下乡支教工作,遵循促进均衡原则,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兼顾原则,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科学有序原则,重点引导城区骨干去农村薄弱学校支教,有序推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公开规范原则,建立公开制度,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现象发生。
  
  创新举措,确保实效。此次教师下乡支教人员范围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或教体局工作人员,采取定点下乡支教与个人申请下乡支教相结合的方式。县教体局提出支教计划,将应支教教师指标落实到学校,教师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实施,下乡支教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鹿邑县教体局加强对支教工作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科学合理制定与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建立人事管理制度,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下乡支教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培养培训机制,加大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接收支教的学校与支教教师所在单位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教教师的生活、交通等补助。
  
  (鹿邑县教体局 张国磊 刘旭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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