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年中专类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发规〔2017〕40号

2017-02-06 16:5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编制2017年中专类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省属各中等专业学校:
  为做好2017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内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各地要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力度,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着力推动高中阶段招生结构调整,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继续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安排招生计划,确保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能够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要坚持招生计划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科学确定所属学校招生规模。要做好人才需求情况调查和预测,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加快生产、服务一线紧缺人才的培养。要强化根据就业状况安排招生计划的导向作用,适度调减社会需求量明显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省直厅局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
  二、加强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的招生计划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以及推动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相关精神,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招生计划宏观管理。充分发挥招生计划杠杆作用,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总规模,调整优化分学校招生计划安排结构,对上年生源较少、计划完成困难以及降分录取的学校适当调减招生计划。继续实行招生资格动态调整机制,适当调整举办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教育学校的数量,对上年招生量偏少、各专业单独编班困难或有违规行为的学校不再安排此类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的管理工作,调整优化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结构,将招生计划集中在优势专业招生,适度压缩上年各专业平均招生规模低于20人高校的招生专业数。
  (二)科学编报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继续实行网上专业审核和计划编制,今年,我省启用新版招生计划编制管理系统,请各举办五年一贯制的高校和联合举办“3+2”的中职学校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zsjhsb.haedu.gov.cn/)进行分专业招生计划编报和联办协议备案。新系统将于2月中旬开通,各学校用户名为河南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代码,密码为系统自动设定的初始密码(详见附件2、3,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具体编报时间安排如下:2月26日前,申报拟开展招生的专业信息,举办“3+2”的中职学校还须提交联办高校信息;3月7日之前,省教育厅完成招生专业的审核;3月12日前,各举办“3+2”的学校核对联办协议与网上专业审核内容一致后,上传联办协议电子版(支持格式:pdf、jpg、png,大小不超过3M);3月16日前,我厅将在网上审核学校的联合办学协议,凡不符合要求的协议可由学校重新修改后上传,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上传联合办学协议或内容不完整、协议上的专业信息与网上审核信息不一致的,将视为学校自动放弃年度招生资格。分学校招生计划将在审核备案协议后统筹考虑,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时间将于3月底另行通知。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高等学校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将所招收的五年一贯制学生和“3+2”转段的学生全部纳入本校实施管理,不得将此类学生交由其他学校管理或安排在校外就读。对于自身条件不能满足办学需求,无法独立完成培养任务的高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同时,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3+2”分段制高职前三年教育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到课程、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衔接。合作举办“3+2”的学校之间要尽快完成2017年合作办学协议的签订工作,合作协议中必须注明“3+2”拟合作招生的中专专业和转段后的高职专业、合作招生规模上限、学校在不同阶段的教学管理原则意见等内容。本科学校不得与中专学校签订“3+2”合作协议。“3+2”分段制高职合作的专业须符合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相关精神,合作专业不超过5个。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不得开展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教育。拟开展司法服务类、教育类等教育部控制专业的学校,还须经相关厅局批复同意。录取过程中,需要申请调整追加“3+2”招生计划的学校,须由合作双方学校于9月10日前共同提出申请,逾期或不能共同出具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三、严格跨省招生计划申报程序
  拟投放跨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学校,须按照教育部职成教司的统一安排上报跨省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各学校携带生源省出具的录取审批表于当年12月份到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备案。拟投放省外“3+2”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合作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在联办协议网上备案后,填写《河南省“3+2”跨省招生计划审核表》到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办理。投放省外的“3+2”招生计划原则上每校每个省不超过30人。跨省招生计划审核表原则上每省一式三份,完成审批程序后,分别留存生源省教育厅、生源省招办、招生学校各一份。录取结束后,学校携带跨省计划审核表和录取审批表于当年12月份进行完善手续工作(具体工作安排12月份另行下发)。各学校要加强对跨省招收学生的管理,严禁将跨省招收的“3+2”分段制高职学生和一年制大中专学生交由其他学校管理或放在校外就读,凡发现有不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的学校,除停止该校在省外的招生外,还将调减学校在省内的招生计划规模。
  四、其他事项
  招生计划管理联系人:张  琳(0371—69691265)
  高职专业审核联系人:焦  阳(0371—69691869)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尽快将有关情况传达到所属学校,并按时间要求开展工作。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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