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评先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 2017-01-24 10:30 来源:   郑州市督导办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12月下旬,郑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郑州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郑教督〔2016〕73号),授予13个单位“2016年郑州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5名同志“2016年郑州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奖牌与荣誉证书。

     2015年底,郑州市启动了第三届责任督学换届工作,在全市公开选聘,通过单位推荐、竞职演讲、业绩比对,最终产生167名市级责任督学,设13个市级督学责任区,每个督学责任区配备责任督学12名左右,2名督学负责一所学校,实行AB角制度,13个督学责任区完全对接初中学区和学区共同体,初中学区的副学区长均担任督学责任区副组长,在督学责任区管理和考核上对接学区工作管理,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发展。同时,根据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按照地域相邻、方便督学、全面覆盖、促进工作的原则,对应13个市级督学责任区,划分了140个县级督学责任区,聘任县级责任督学473名,挂牌学校共计1482所。每校1-3名视导员,负责学校教育督导工作室日常业务,建立起市、县、校三级督导网络,将督学责任区工作模式的触角和工作手臂延伸至全市每所学校。2016年,郑州市各级督学责任区根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开展督导活动,促进了郑州教育事业有序稳步发展,涌现出一批敢于创新、成绩突出、探索出有地方特色的挂牌督导工作模式的督学责任区。

    此次评先工作的对象包括市、县、校三级督学责任区及其专兼职责任督学,参照往年评选经验,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名额。各单位都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坚持民主推荐、公平公开、重视实绩的原则,发现和推荐了在实际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认真查阅了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依据《郑州市责任督学考核细则》和《郑州市督学责任区考核细则》,结合各单位年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情况和自评情况进行了评审,评选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进行了通报表彰。

     此次评先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了郑州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表彰敢于创新、成绩显著的集体与个人,也激励了全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创新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