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获嘉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17-01-18 16:06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2017年1月11至12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对获嘉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评估组组长田发银,评估组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冯树正,获嘉县县委书记王永记,获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山保,获嘉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长杨新意,获嘉县政府副县长、县语委主任马永生等相关领导与评估组专家一同参加了评估汇报会和反馈会。

    田发银同志代表市政府评估组在汇报会和反馈会上分别作了讲话。他强调,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既是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验,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举措,是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水平,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深远的影响。  

    他指出,多年来新乡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这次获嘉县率先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对新乡市其他三类城市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获嘉县要通过此次评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落实《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意识,形成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营造浓厚的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氛围,促进全体公民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水平和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快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冯树正同志主持会议并对评估工作提出要求,马永生同志代表获嘉县政府作了工作汇报和表态发言。  

    评估验收期间,评估组深入到获嘉县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16个单位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一条街,通过查看环境、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对获嘉县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经过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获嘉县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新乡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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